“开门杀”就是车辆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开门时,没有观察清楚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,贸然打开车门,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,撞到车门上。
而且“开门杀”极易引发二次事故,即在因开车门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中,伤者有可能因为临近车道的车辆避让不及,造成二次伤害。另一种二次伤害的情形是被撞的骑行人员倒地后,会给道路上的其他出行人员造成伤害。
3种错误开门方式,容易导致与后方驶来的车辆发生碰撞(包括非机动车):
1.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突然停车,而乘客贸然打开车门下车的时候。
2.出租车驾驶员将车停在路边下客,乘客在付完车费后,未观察车外情况便打开车门下车。
3.当驾驶员把车辆停在路侧停车位后下车时,不提前观察后方来车情况而贸然打开车门。
避免“开门杀”请做到:
1.驾驶员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,注意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
2.乘客要从右侧下车,注意观察前后左右来往车辆和行人情况。
3.采用“荷兰式开车门”法,即开车门时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,这样上半身会随之惯性地转动,头部的自然转动使眼睛能够及时关注到车后的情况,从而减少视觉盲区。